2016年度市本级储备猪投放市场供应的通知
时间:2016-04-27
各有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生猪储备基地、生猪定点屠宰场:
针对当前全国性猪源偏紧,市场波动较大,猪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供应形势,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1号)和《关于下达<2015—2016年度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通知》(甬贸局蔬〔2015〕115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期间,下达3万头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投放的储备猪,面向全市供应,以市区为主,具体由承储企业自行与生猪定点屠宰场对接落实。
二、为保障市场均衡、有序供应,请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当地的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制定周密的储备猪投放市场计划,并于4月26日前报宁波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
三、请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积极配合,对储备基地的生猪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收购。各储备猪基地生猪送到屠宰场后,请各屠宰场确认数字后在表格上签字盖章,并于6月25日前统一将表格报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
四、各承储企业在本次储备猪的市场投放完成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生猪活体储备的主要分配依据之一。
联系人:崔秀根 联系电话:87276504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