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障夏秋季节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特别是疫情防控下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价格平稳,根据2022年“菜篮子”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4500亩青菜种植保障供应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蔬菜基地,自愿承担青菜种植和供应保障义务;
(二)基地依法经营,信用良好,运行正常,具有无公害青菜种植经验;无质量安全问题记录,无青菜种植任务完成不良记录;
(三)每家基地申报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不低于50亩,不高于200亩。
二、种植要求及补助标准
(一)青菜种植供应保障时间为三个月,分别是7、8、9月份;
(二)按照青菜分批播种和匀衡上市原则,每月青菜种植上市面积在15亩以上,平均每亩产量500公斤以上;
(三)参照《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保供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夏秋淡季青菜种植供应补贴竞价确定,每亩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2022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附件1);
(二)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材料说明(包括基地基本情况、种植设备情况、2021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情况等)。
四、申报程序
(一)基地申报。符合条件的蔬菜基地,按照申报要求,于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
(二)区县初审。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基地规模以及往年青菜种植供应落实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报送市商务局。
(三)市级审定。市商务局按照申报费用报价,从低到高确定申报基地和承接数量,申报费用报价相同的,根据申报基地所在区位、交通,种植设施设备、抗险能力,种植青菜质量、产量、销售渠道、供应保障能力,以及基地规模、往年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分配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任务。
(四)协议签订。市商务局委托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下达的种植任务,明确权责和要求,与承接基地签订协议(附件2)。
五、市场投放方式
7-9月期间,一旦发生蔬菜市场供应波动等应急情况,由市商务局统一调控,按照应急供应方案,组织承接青菜种植任务的基地采取定向供应、产销对接或直挂形式进行销售,以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如果7-9月期间,我市蔬菜市场未发生应急情况,产出青菜由基地自行销售。
六、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基地青菜种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根据监管和审计结果核定补助金额,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自觉站在防疫保供的高度,强化忧患意识,及时组织属地“菜篮子”基地参与青菜种植申报,并指导基地按月分户、分地块落实种植计划,合理安排青菜生产茬口,确保承种基地按时按要求完成青菜供应保障工作任务。
(二)要加强申报基地的审核工作,申报任务要与基地规模以及实际种植供应能力相匹配,防止出现承种基地实际种植面积少于申报面积的情况,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落实专人负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承种基地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基地完成种植和供应保障任务。对第三方审核认定实际种植面积未达到承种任务的基地,取消资金补贴,同时取消其今后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丁会雨 电话:89387132 传真:8938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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