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11-12-22
经有关市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报,市贸易、工商、农业等部门联合实地考核,以下13家企业符合宁波市外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流通备案登记条件,予以公告。

一、本期市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流通备案期自
二、经营取得备案登记的市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的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生猪产品索证、索索票工作。经营的生猪产品发生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宁波市贸易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