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夏秋季后备青菜种植面积的通知
时间:2008-05-15
江北、镇海、鄞州区蔬副办:
根据市贸易局菜篮子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和近年来我市夏季青菜基地生产、市场供应特点,经研究,今年夏秋季继续在江北、镇海、鄞州三区安排后备青菜扩种面积,增加市场青菜供应总量。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菜扩种面积安排
2008年夏秋季(6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江北区庄桥镇、甬江镇,镇海区九龙湖镇、庄市镇蔬菜农场,鄞州区钟公庙、东钱湖镇和菜篮子科技中心蔬菜农场(基地)等地计划增加后备青菜种植面积1500亩,其中江北区300亩、镇海区500亩、鄞州区700亩。
二、青菜销售安排
今年扩种的1500亩后备青菜仍采取种植计划落实,销售相对放开的形式,在市场蔬菜供应平稳阶段,青菜由农场和基地(种植户)自行销售。当受台风、雷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市场青菜供应紧张时,其中江北区、镇海区和菜篮子科技中心农场种植的后备青菜基地在地青菜由市蔬副办统一调控,通过菜篮子超市、社区便民店、有关菜市场蔬菜供应专柜等渠道,采取产销直挂形式销售。直供青菜价格参考市批发市场交易平均价浮动,按质论价,销售环节控制经销差率(销售价拟低于菜市场青菜零售价格30%以上),以平抑菜价,具体直供、直销销售办法另行通知。
三、财政扶持政策
为鼓励基地农场青菜种植积极性,降低青菜种植成本、扶持农场和基地菜农在青菜种植过程中遮阳网、防虫网、生物农药、有机肥等推广应用,市蔬副办对2008年计划落实的1500亩夏秋季后备青菜采取二种种植扶持方式:一是对青菜供应紧张时采取产销挂钩的江北区、镇海区和菜篮子科技中心农场等种植的900亩青菜给予每亩300元补贴,二是对钟公庙前周村、东钱湖镇蔬菜基地等600亩紧张时不采取产销挂钩的青菜,给予每亩补贴200元。补贴金额按市蔬副办对基地、农场青菜每月考核实际结算,10月份一次性拨给。
同时为提高上市青菜质量,对上述基地和农场重点安排、优惠供应生产所需的有机肥料和新农药。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江北、镇海、鄞州三区蔬菜办根据市蔬副办下达的后备青菜种植面积,会同有关乡镇进行安排落实,对各地所辖的青菜种植上市面积,按照青菜生长周期,合理安排好青菜生产茬口,相对集中,选择地势高燥的地块,按月分旬、分户、分地块落实青菜种植面积,登记造册。并于5月25日前汇总上报市蔬副办。
(二)加强夏秋季青菜生产监督、检查管理,鼓励菜农采用大棚、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种植青菜,指导菜农合理施用蔬菜新农药和有机肥,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对因管理粗放等人为因素造成每亩商品菜产量未达到指标产量(6月、7月指标产量每亩500公斤,8月、9月指标产量每亩750公斤)80%的不予补贴;种植面积未达到计划安排种植面积(以镇为单位)85%的,取消该地当月种植补贴。
(三)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抓好所在地菜农的农药销售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并作为当地夏秋季蔬菜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杜绝不合格蔬菜上市。对违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一经查实,取消该地当月种植补贴。
(四)做好青菜销售工作,在城区市场青菜供应平稳阶段,三区蔬菜办要引导菜农多渠道销售,在市场供应紧张时,要积极配合市蔬副办做好上市青菜的直供、直销、直挂工作,积极发挥平抑市场青菜价格作用。
(五)三区蔬菜办在6月、7月、8月、9月4个月要落实专人,做好青菜产销管理工作,掌握本地青菜产销工作动态,每旬对所辖计划青菜种植、上市面积进行检查核实,按实填表汇总,上报市蔬副办。市蔬副办将会同所在区、镇(街道)有关人员对夏季青菜种植情况每月实施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