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冬明春蔬菜基地有机肥安排和新增青菜种植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2-09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今冬明春蔬菜基地生产形势,为应对基地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基地产量和自给率,保障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市级蔬菜基地安排供应有机肥和新增青菜种植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青菜种植面积安排

今冬明春(201012月至20112月),在市本级和有蔬菜基地的市属区及各县(市)安排扩种保护地种植青菜面积4000亩,并要求在12月底之前完成种植,作为宁波市今冬明春保障市场青菜应急供应后备菜地,确保春节前后可上市供应(2010年今冬明春新增保护地种植青菜面积安排表见附件1)。

二、青菜销售工作安排

五个县(市)各安排青菜保护地种植面积400亩,主要用于本县(市)供应。市本级的2000亩青菜,采取落实种植计划、签订种植协议、销售相对放开的形式,在市场蔬菜供应平稳阶段,产出青菜由农场和基地(种植户)自行销售,在市场青菜供应紧张时期,在地青菜由市蔬副办统一调控,通过批发市场、菜篮子超市、菜市场蔬菜供应专柜、团体伙食单位等渠道,采取产销对接或直挂形式销售,以平抑菜价,引导市场正常消费(2010年今冬明春青菜基地种植与上市面积汇总表见附件4)。

三、有机肥供应安排工作

(一)供应品种:由于本次供应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供应,产地和供应品种侧重本地:象山天子禽蛋专业合作社凤邦有机肥料厂、宁波市江北绿源有机肥料开发销售中心、宁波旺富有机肥料公司、宁波市环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各自生产的有机复合肥品种。

(二)补贴供应范围:有机肥供应范围五个县(市)由各地自定,其余确定为全市市级菜篮子商品蔬菜基地(以甬贸局蔬〔200930号文公布的范围为准。)

(三)补贴供应办法:本次供应实行凭证定点供应办法。由市蔬菜副食品办公室统一印制本次有机肥补贴供应凭证,基地和菜农凭补贴凭证购买。为方便各基地菜农购买,在宁波市城区及宁海县等地选定3家定点供应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基地单位和菜农购买指定品种时,可自行选点选购(2010年今冬明春各地蔬菜基地有机肥分配表见附件2)。

四、政策扶持措施

为鼓励基地青菜种植积极性,降低青菜种植成本,市蔬副办对本次计划内的新增种植青菜,按每亩400元标准实行补贴,各县(市)基地补贴金额由当地考核自定发放,市本级及市属区基地按市蔬副办对基地、农场青菜每月考核实际结算,3月份一次性核算拨给。本次市蔬副办计划共安排160万元新增青菜种植补贴。

同时,为提高上市青菜产量和质量,对上述基地和农场另行安排450吨优惠供应生产所需的有机肥料,供应、补贴标准同基地。

本次供应有机肥每吨补贴500元,安排供应2400吨,计划补贴120万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工作。地要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从保障市场供应的高度研究落实措施,确保上市蔬菜供应和质量安全,要着重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抓好所在地菜农的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杜绝不合格蔬菜上市。对违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一经查实,取消该地本次种植政策补贴。

2、要根据市蔬副办下达的计划扩种面积,指导采用优质青菜品种种植,按照青菜生长周期,提前合理安排好青菜生产茬口,相对集中,选择地块,按月分户、分地块落实计划,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信息。

3、要落实专人,做好青菜产销管理工作,掌握本地青菜产销工作动态,每旬对所辖计划青菜种植、上市面积进行检查核实,按实列表汇总,上报市蔬副办。市蔬副办将会同所在区、镇(街道)有关人员对计划内青菜种植情况每月实施检查考核。对因管理粗放等人为因素造成每亩商品菜产量未达到指标产量(每亩800公斤以上)80%的不予补贴;种植面积未达到计划安排种植面积(以镇为单位)85%的,取消该地当月种植补贴。

(二)做好青菜销售引导工作。在城区市场青菜供应平稳阶段,各地市级蔬菜基地主管部门要引导菜农多渠道销售,在市场供应紧张时,要积极协助配合市蔬副办做好上市青菜的直供、直销、直挂工作,积极发挥平抑市场青菜价格作用。

(三)认真做好分配落实工作。县(市)区贸易(贸粮)局及有关单位,一要按基地种植面积制定有机肥补贴金额二级分配方案,及时做好补贴供应分配工作,造册登记分配台帐,做到及时投入生产使用,确保今冬明春蔬菜生产中发挥作用;二要认真做好科学合理使用技术指导和监管工作,使有限的优惠供应有机肥发挥最大效果。

(四)切实做好供应服务工作。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农资分公司等各定点供应单位,一要备足货源品种,把好各进货品种的质量安全关,不得出现断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要做到按市场价合理定价与调价,及时公布各推广品种价格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供应,做到优惠价供应基地菜农;三要努力做好供应服务工作,包括联系上门送货服务工作,要严格做到按凭证销售,并建立供应销售台帐。

本次补贴供应有机肥截止日期为2011228各定点供应单位届时按实际供货金额与市蔬副办结算核报。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联系市贸易局蔬副处领取本次有机肥补贴供应凭证。

联系人:桑明德   联系电话/传真:87342363

附件:

12010年今冬明春4000亩保护地青菜种植面积安排表

22010年今冬明春各地蔬菜基地有机肥分配表

32010年今冬明春商品有机肥供应单位名单

42010年今冬明春青菜基地种植与上市面积汇总表

 

OO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