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12-21
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局归口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商务部、省经贸委、宁波市安委会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让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市“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
元旦和春节,是广大人民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确保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流通服务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和各商贸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商贸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要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运发〔2005〕351号),以及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工作及应急应对措施预案》要求,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努力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两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各商贸企业要根据各地市场的需求特点,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增加优质名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同时,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要组织人员检查涉菜骨干企业节日菜篮子货源准备情况,发动购销大户积极组织货源,引导外地名特优菜篮子商品进入我市,以充足的数量和丰富的品种,平抑市场价格,让消费都有充分的选择余地。要指导各商企业企业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倡导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新形式,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
三、狠抓落实,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最近,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出现高致病禽流感疫情,商贸流通领域作为禽产品的消费终端,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和各商贸企业要按照商务部、省经贸委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保障肉类食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春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要督促企业销毁,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各地已设置的菜篮子商品检测机构,节日前要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水产品甲醛及二氧化硫、豆类制品的卫生指标等,进行安全检测和公示,并通过网络接受公众监督。市场巡查队要加强边缘地区食品安全巡查和对菜市场检测点工作的督查。各地商贸部门要会同工商、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加强批零市场、加工厂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事件。集中开展酒类、肉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加大对家禽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活禽入厂关,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查验,要求家禽屠宰厂(场)对活禽运输工具、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坚决杜绝疫病通过屠宰环节再次传播。春节前开展一次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品、上街咨询等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培养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集中力量、抓好流通领域安全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要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检查安全制度、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交通安全、消防措施、电路、库房等重点环节与区域,不留死角,彻底清查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要加强对出租门店、场地(所)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节日期间组织重大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营业高峰期、节假日、展览会、开业庆典和促销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定防范应急预案,防止因秩序混乱造成人身伤害。
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
要重点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蛋品、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加强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认真做好“两节”市场供求,价格预测分析。如发生市场商品供求和价格异常波动事件,要快速反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然处理,同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商务部将于2006年1月20―2月6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节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要积极配合我局做好这一工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