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秋淡季青菜定向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7-10

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夏秋淡季我市蔬菜供应工作,确保淡季蔬菜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和价格基本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夏秋淡季青菜定向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秋淡季青菜定向供应保障面积

今年夏秋蔬菜淡季(20127月至9月),在市级蔬菜基地安排青菜定向供应保障面积3000亩,作为我市今年夏秋高温季节保障市场青菜定向供应后备菜地,确保上市蔬菜供应和质量安全。2012年夏秋淡季青菜定向供应保障面积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青菜定向供应工作

3000亩青菜保障面积,采取落实保障计划、签订种植协议、销售相对放开的形式,在市场蔬菜供应平稳阶段,产出青菜由农场和基地(种植户)自行市场销售,在市场青菜供应紧张时期,在地青菜由市局统一调控,进行定向供应,通过批发市场、菜篮子超市、菜市场蔬菜供应专柜、团体伙食单位等渠道,采取产销对接或直挂形式销售,以平抑菜价,引导市场正常消费。

列入定向供应保障的青菜基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并统计上报供应情况,定点供应将实行定摊、定点、定员、定量挂牌供应,实行基地产销直挂和蔬菜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调运机制,保障青菜定向供应计划由市局统一安排,具体定向供应安排到时另行通知。

三、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供应工作

(一)补贴供应范围: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蔬菜基地(甬贸局蔬〔2010218号和甬贸局蔬〔2011224文件公布为准)。

(二)商品有机肥供应品种:

推广使用有机肥品种:生产单位选定在已取得2012年市农技推广部门质量认定、推广入围的象山龙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姜山保发奶牛场13家企业各自生产的精制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补贴供应办法:本次有机肥供应实行凭证定点供应办法。由市蔬菜副食品办公室统一印制推广有机肥补贴供应凭证,基地凭补贴凭证在供应点购买。为方便各基地菜农购买,在宁波市城区及宁海县等地选定3家定点供应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基地单位和菜农购买指定品种时,可自行选点选购。2012年各县(市)区有机肥补贴额度分配表(详见附件4)。

四、政策扶持措施

为确保青菜供应保障得到落实,调动蔬菜基地种植青菜的积极性,今年全市安排定向供应3000亩夏季渡淡青菜保障计划,采取三种扶持方式:一是对以大棚设施种植的1400亩青菜给予每亩400元补贴。二是对以露地方式种植的1600亩青菜,给予每亩补贴300元。三是对青菜种植过程中推广使用的日本早生华京等抗高温抗病优质青菜种子给予适当补助,计划安排早生华京、秀丽等优质青菜种子1500公斤,每公斤补贴150元。

本次商品有机肥共安排供应1800吨,每吨补贴500元。

夏秋淡季青菜定向供应工作结束后,定向供应保障青菜补贴金额按市局对基地、农场青菜每月考核实际保障面积一次性结算。本次定向供应工作安排资金216.5万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工作。地要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本次青菜定向供应和推广有机肥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从保障市场供应的高度研究落实措施,确保上市蔬菜供应和质量安全,要着重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要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要求,抓好所在地菜农的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杜绝不合格蔬菜上市。

2、要根据下达的定向供应保障青菜面积,指导采用优质青菜品种种植,按照青菜生长周期,提前合理安排好青菜生产茬口,相对集中选择地块,按月分户、分地块落实计划,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3、要落实专人,做好青菜产销管理工作,掌握本地青菜产销工作动态,每旬对所辖青菜种植计划、保障面积进行检查核实,按实列表汇总,及时将 2012年青菜定向供应保障面积与种植面积汇总表(详见附件5)上报市局。市局将会同所在县(市)区、镇(街道)有关人员对计划内青菜保障情况每月实施检查考核。对因管理粗放等人为因素造成每亩商品青菜产量未达到指标产量(每亩750公斤80%的,实际保障面积未达到计划保障面积(以基地为单位)80%的,在定向供应保障工作中完不成下达的青菜供应数量和质量任务的,取消当月青菜定向保障补贴。

(二)做好青菜销售引导工作。在市城区菜市场青菜供应平稳阶段,各地市级蔬菜基地主管部门要引导菜农多渠道销售,在市场供应紧张时,要积极协助配合市局做好上市青菜的定向供应工作,积极发挥平抑市场青菜价格作用。

(三)认真做好分配落实工作。县(市)区商务局及有关单位,一要按基地种植面积制定有机肥补贴金额二级分配方案,及时做好补贴供应分配工作,造册登记分配台帐,做到及时投入生产使用,确保夏秋季蔬菜生产中发挥作用;二要认真做好科学合理使用技术指导和监管工作,公布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号码,使有限的优惠供应农资发挥最大效果。

(四)切实做好供应服务工作。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农资分公司等各定点供应单位,一要备足货源品种,把好各进货品种的质量安全关,不得出现断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要做到按市场价合理定价与调价,及时公布各推广品种价格信息(报市局备案),接受群众监督,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供应,做到优惠价供应基地菜农;三要努力做好供应服务工作,包括联系上门送货服务工作,要严格做到按凭证销售,并建立供应销售台帐。

本次补贴供应有机肥截止日期为2012925各定点供应单位届时按实际供货金额与市局结算核报。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联系市局领取本次有机肥补贴供应凭证。

本次供应市监督电话:8734219912312

联系人:桑明德,何永喜

电话(传真):87254617

 

附件:12012年夏秋淡季定向供应3000亩青菜保障面积安排表

22012年商品有机肥推广的企业名单和品种

32012商品有机肥供应单位名单

42012年各县(市)区有机肥补贴额度分配

52012年夏秋淡季定向供应青菜基地计划保障面积与实际保障面积汇总表

  

 

O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