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生猪产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27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

今年以来,全国生猪产销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生猪价格一直呈下跌趋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受其影响,我市菜篮子商品基地牧场生猪养殖效益在盈亏点上徘徊,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为维护菜篮子商品基地牧场生产稳定和市场供应稳定,现就做好基地牧场生猪产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当前生猪产销形势。去年以来,我国的生猪生产受多种因素刺激,呈现较快的恢复性增长,从去年底开始已经出现周期性出栏峰期。目前又是传统的消费淡季,加上经济形势的变化使传统消费渠道发生变化,导致市场猪肉价格连续下跌。全国生猪价格已连续8周下跌,大部分地区的毛猪交易价每公斤910元左右。我市第一季度三个逐月下跌,3月份全市毛猪交易价12.5/公斤,比2月份下跌9.9%,比1月份下跌14.6%,与去年同比下降31.5%;4月上旬已跌至11.05/公斤,又比三月份下跌7.5%。各地贸易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生猪产销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基地牧场生产和市场稳定为己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地牧场生猪产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辖区基地牧场的生猪产销工作。

二、切实搞好生猪产销对接。按照本地生猪牧场与本地屠宰场进行对接的基本原则,各地要尽快组织协调产、销双方,对属地范围内的基地牧场逐个与本地屠宰场签订生猪产销协议,要求在本月底前完成,并将每个基地牧场的产销协议报市贸易局一份。基地牧场的生猪本地消化有困难的,可报市贸易局帮助安排。各地要督促签订产销协议的双方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特别在当前生猪供应相对过剩的状况下,要求屠宰场在保持日常基本货源渠道的基础上,适当减少调入外地生猪,增加本地生猪的屠宰供应量,帮助养殖户扩大销售渠道,确保基地牧场大猪不压栏,维护基地牧场正常的生产周期。

三、做好市场监测监管工作。要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肉品流通秩序,加强生猪、肉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防止压级压价,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根据本地实际制订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稳定基地牧场生产扶持政策措施,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增强基地牧场抗市场风险能力。

四、积极做好服务引导工作。要加强与基地牧场的沟通,掌握基地牧场养殖结构变化,密切关注粮食、肉品市场动态,提醒基地牧场采取措施防范市场风险;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引导基地牧场适时调整养殖结构。要对辖区内基地牧场产销形势进行认真分析,逐个调摸基地牧场的生猪出栏情况,加强服务和引导。特别要对那些新建的、在保障市场供应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和有生猪储备任务的基地牧场,在管理上、销售上给予具体的指导,及时提供市场信息,确保基地牧场生产稳定。

附件:生猪产销对接协议(试行文本)

     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