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新建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4-03-25
各县(市)区商务局,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2013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3〕36号)精神,经各地初审推荐,我局组织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新申报的菜篮子基地进行了实地审核验收,经研究决定:2013年新建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25家;同时,对5家不符合要求的基地予以取消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并及时收回基地牌子和相关设施;7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称予以变更。
请各地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基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完善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菜篮子商品品质,扩大基地产能,在行业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1.2013年新建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单
2.取消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名单
3.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更名名单
附件下载:附件1-3.doc
宁波市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