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3-02-26
各县(市)区商务局,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公布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甬贸局蔬〔2010〕218号和甬贸局蔬〔2011〕224号)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开展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核评比和新基地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12〕166号)精神,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每两年对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进行一次审核评审。经各地初审推荐,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150家原菜篮子基地和新申报的菜篮子基地进行了实地审核验收,经研究决定重新确认全市共有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160家。其中,经逐项考核及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余姚市聚德丰果蔬专业合作社等20家基地确定为新建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对奉化市盛越牧业有限公司等10家原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因组织管理严重缺失,土地已被征用,改变基地用途等原因,已不符合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标准和要求,予以取消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同时对5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称进行变更。
请各地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切实履行起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畜禽疫病、公共卫生等突发性事件的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功能,提高基地商品供应量,确保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丰富品种,扩大产销对接范围,努力发挥基地在菜篮子供应保障中的生力军和骨干作用;积极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完善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菜篮子商品品质,在行业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对取消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的,及时收回基地牌子。
附件1: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单
附件2: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取消名单(10家)
宁波市贸易局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