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12-11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及相关企业:

现将《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绩效水平。

 

 

 

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工交商贸口支出预算的通知》(甬财政工〔201244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菜篮子基地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增加市场供应量,确保质量卫生安全,充分发挥基地在平抑商品价格、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安排,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基地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规模、质量、效益型的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

二、资金安排来源

201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1000万元。

三、资金安排项目、申报条件和补贴办法

(一)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安排536万元。主要用于年度新增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现有市菜篮子基地考核和菜篮子商品抽检三个方面。

1.年度新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安排332万元。

1)申报范围:各县(市)区新建的市级菜篮子基地。

2)建设规模:全市计划新增市级菜篮子生产基地15家左右。

3)申报条件:参照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08167号)文件执行。

4)补助标准:参照《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标准》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做好2008年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0932号)文件执行。

2.现有市级菜篮子基地考核奖励120万元。

1)考核范围:20082010年度新建的市级菜篮子基地。

2)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3)评优规模:全市150家基地考核评优控制在40家。

4)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给予每家奖励3万元。

3.市级蔬菜基地等检测安排84万元。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政府十方面实事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97号),对2012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检测安排39万元,抽检经费予以全额补贴。

2)市级蔬菜基地农残检测室运行补贴45万元。

市级蔬菜基地新建蔬菜农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及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检测室经验收合格,且在2011年内经第三方抽检和有关的检查中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每个基地一次性补贴3万元。

(二)生猪活体储备补贴安排12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市级规模生猪养殖基地生猪活体储备补贴。

1.申报范围:市级规模生猪养殖基地。

2.储备规模:全市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全年6万头。

3补贴标准:生猪活体储备每头按20元补贴。补贴安排要求牧场与各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度实际屠宰数量、政府部门在灾期、节日要求调控的生猪数量实绩等挂钩考核,具体要参照《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细则》执行。

(三)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补贴安排90万元。主要对城区肉禽批发市场无害化处理病死鸡处理费用和死鸡补贴

1.申报范围:宁波市城区肉禽蛋批发市场。

2.申报条件:批发市场内配备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技术人员;台帐记录规范,监管部门的证明手续齐全。

3.补助标准:按照市贸易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肉禽蛋批发市场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甬贸局蔬〔2012139)文件执行。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安排和宰前瘦肉精检测安排25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根据今年商务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下达的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标准要求,对屠宰设备、设置建设升级改造投入补贴;以及城区生猪屠宰企业扩大宰前瘦肉精检测项目补贴。

1.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安排200万元。

1)申报范围:符合《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且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证》的全市7家生猪中心定点屠场和8家小型生猪屠宰点的生猪屠宰企业。

2)项目安排:屠宰车间改造,热泡池、冷泡池、打毛机、劈半机等屠宰设施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病死、病害猪(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瘦肉精等残留检测室建设,以及猪肉运输车辆封闭改造等。

3)补贴标准:按企业年度实际投入的改造建设资金的50%比例进行补贴。其中生猪中心定点屠宰场补贴限额每场20万元,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补贴限额每场10万元。对年度实际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在80万元以上的企业,另增加补贴5万元。

2.城区屠宰场瘦肉精检测试剂采购补贴安排54万元。

1)申报范围: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

2)补贴项目:生猪屠宰企业用于扩大瘦肉精检测项目和提高检测比例的投入。

3)补贴标准:对生猪屠宰企业年度开展的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检测试剂采购资金予以全额补贴。

四、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要求申报补贴资金的有关菜篮子基地(企业),应向当地商务、财政部门报送相应的《2012年宁波市菜篮子基地(企业)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同时需提交建设项目实施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投入凭证等情况)。

(二)各地商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于1030日前汇总上报市贸易局。

(三)市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和各地上报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确定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项目。

(四)11月底前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对确定的基地建设项目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资金投入的有关财务凭证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对验收合格的基地建设项目,经公示后安排项目补助资金。

(五)市财政局会同市贸易局联合下达补助、奖励资金文件。

(六)有关市级菜篮子基地凭资金补助文件到各地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五、补助资金监督管理

(一)凡是享受财政补贴的基地和企业,要求推进实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并必须保证上市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瘦肉精、农药残留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将取消财政补贴和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取消市级菜篮子基地资格。

(二)年度安排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享受补贴的基地(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台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补贴进行帐务处理。市贸易局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要收回补助项目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办法由市贸易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宁波市菜篮子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