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
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工作自去年开展以来,目前全市第一批上报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具体名单见附件一)。为继续推进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请各地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准已备案企业的相关信息。为顺利完成《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证》的制作,确保企业信息正确无误,请各地商务局重新核准已备案企业的相关信息,填报附件二。
电子表格可以在宁波菜篮子网(www.nbclz.gov.cn)首页底部“通知文件”栏下载,请于
二、督促企业及时完成季报填写。各地及时通知企业完成网上季报填写。《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需在下一季度15号之前,完成上一季度“规模发卡企业经营情况表”的填写。
企业具体操作方法:
进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左侧“系统导航”——>“经营信息”——>“企业经营情况表录入”——>“新建”,完成报表填写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详细操作方法参考“宁波市单用途卡管理群”群号:167427109,群共享中的ppt操作演示)
三、企业备案材料上报市贸易局。部分未上交企业备案材料的县(市)区商务局,请及时将企业备案材料送到(或邮寄)市贸易局(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11号409室)。未完成备案登记的个别企业,请各地商务局及时通知企业,督促企业完成备案登记。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拒不备案、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企业,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市贸易局。
四、集团、品牌企业及时到省商务厅完成备案登记。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集团、品牌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的通知》(浙商务秩发〔2012〕409号)或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zcom.gov.cn/zcom/smlt/sczd/dytsyyfk/T752422.shtml)规定的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将备案材料装订成册后,直接到省商务厅完成备案登记。(省商务厅联系人:赵赛 15990060518 0571-87051962,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附件一 宁波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第一批已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公示表
附件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信息采集表
联系人:乐大巍、张文虎
电话:87254617 15869330825 13566641588
QQ:736474521 邮箱:shufuchu@126.com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下载: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