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菜市场蔬菜农残检测设施建设三年工作计划的意见
时间:2005-08-12

各县(市)、区贸易(经贸)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市场供应的蔬菜农残超标问题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关注,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在2002年将“启动建设主副食品安全防范检测网络”列为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通过努力,目前我市在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方面,已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尤其在宁波城区(老三区)已建成了检测网络体系。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市菜市场(集贸市场,下同)蔬菜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根据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56号)等要求,现制定全市菜市场蔬菜农残检测设施建设三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菜篮子”食品安全水平,本着对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实施“三绿工程”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卫生安全需求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市菜市场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工作,要求配备检测室、检测仪和专(兼)职检测员,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使菜市场蔬菜农残超标检出率明显下降。
  二、全市菜市场蔬菜农残检测设施建设三年工作方案
  结合目前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表(表一):
  建设模式方案:
  (一)在市、城镇或较大菜市场(200个以上摊位),设有独立的检测室,配置电脑型快速检测仪,有专职检测员。
  (二)在乡镇或中小型菜市场,设有检测室,配备较简单检测仪,有专(兼)职检测员。
  (三)在农村小型市场,设有兼职检测员,采用速测卡(液)进行抽样检测。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是一项长期工作,流通是消费的终端,把好市场流通质量安全关是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的职责。各县(市)、区都要制订蔬菜农残检测三年具体实施计划,以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实行规范管理。农残检测工作的日常运行和人员管理,由市场或企业负责,贸易流通部门监管。同时,要建立规范的运行制度和岗位守则,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做好记录存档,对超标蔬菜进行反馈追溯,并及时上报工商部门。
  (三)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检测效能。所有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培训,树立质量卫生安全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公开公平公正检测。认真学习业务技术,提高检测效能和社会公信度,热情对待消费者的咨询。卫生部门要给予技术指导。
  (四)加强考核管理,制定农残检测点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县(市)、区每年完成建设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加强日常检测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工作效果显著,并得到消费者普遍好评,经过评比产生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检测和公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隐瞒农残超标事件等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五)加强社会监督,引导安全消费。蔬菜农残检测要提高检测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争取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的宣传报导,更好地促进无公害、绿色生产,引导安全消费。



                 市贸易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