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商务发展中心11月26日组织公开评标,拟确定宁波市鄞州甬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现予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商务发展中心反映中标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 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3天(每天9:00-17:30)。
4. 公式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波市商务发展中心,地址:宁波市灵桥路190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486692524。
宁波市商务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