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方案的通知》(甬防物资二组〔2020〕1号)、《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宁波“菜篮子”市场保供专项扶持政策的通知》(甬商务商贸〔2020〕7号)、《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宁波“菜篮子”市场保供专项扶持政策的补充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20〕143号)规定,在1月29日-3月31日期间,组织重点“菜篮子”骨干企业开展省外蔬菜订单,加大调运力度,建立临时性蔬菜储备,确保我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经企业申报,区县(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初审,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宁波“菜篮子”市场保供专项扶持政策补充兑现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宁波“菜篮子”市场保供专项扶持政策补充兑现资金193.3万元,其中鼓励抢占省外蔬菜订单专项补贴111.08万元,增加耐储蔬菜品种的临时性储备补贴82.22万元。
二、资金分配
项目 |
企业名称 |
审核金额 |
鼓励抢占省外蔬菜订单专项补贴 |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蔬菜副食品分公司 |
111.08万元 |
增加耐储蔬菜品种的临时性储备补贴 |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蔬菜副食品分公司 |
82.22万元 |
合计 |
19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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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