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夏淡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4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2016年度市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夏淡青菜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淡季青菜均衡供应和价格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夏淡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蔬菜基地。
(二)具有无公害青菜生产种植经验、质量安全。
(三)申报单位必须在夏淡7、8、9月份,每月青菜上市面积在15亩以上。
(四)愿意承担青菜市场应急供应保障义务。
二、申报和审核原则
由各地商务局组织蔬菜基地自愿申报,初审后统一汇总上报市商务委,市商务委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往年基地青菜种植任务完成情况,经处务会研究,择优确定承担夏淡青菜供应保障面积任务的基地,并下达夏淡青菜供应保障面积任务。
符合以下条件的基地优先安排:
(一)离宁波城区较近,交通便利。
(二)种植设施设备较好,抗险能力较强。
(三)种植青菜质量安全,产量较高。
(四)销售渠道广,供应保障能力强。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当地市级蔬菜基地开展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的申报工作。将《宁波市2016年夏淡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汇总后于4月28日前统一报送市商务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