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国家高新区农办、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适销对路、名优精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商品的新需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公布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甬贸局蔬〔2009〕30号)和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考核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09〕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已公布的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组织两年一次的考评审核工作,同时对新培育的基地开展验收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市级基地两年一审考评审核工作
(一)考评对象
依据2009年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公布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文件中公布的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为两年一审考评对象。
(二)考评内容
1、组织管理
(1)2010年基地月报表(1-8月)报送工作情况。
(2)严格执行《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基地年度生产供应的目标管理。
2、生产要求
(1)基地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生产量(包括生猪、菜牛出栏量,蔬菜、水产品、家禽、禽蛋及豆类制品上市量,生猪定点屠宰量)情况。
(2)基地面积、规模是否减少。
(3)基地用途是否改变。
3、市场供应
(1)开展当地产销对接活动。
(2)商品品牌(商标)的培育。
(3)基地商品宁波本地市场的供应。
(4)生猪基地储备任务落实情况。
4、质量管理
(1)药物、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
(2)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3)配有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及人员。
(4)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结果情况。
(三)考评时间、方法
1、市贸易局将于9―10月,组织各地贸易部门对全市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逐一开展对口审核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地贸易部门要抓紧组织当地的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按照《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核评分表》开展自评自检,做好迎接审核考评工作。
二、新培育基地验收确认工作
(一)各地对新培育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将按照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08〕167号)精神和要求,做好申报基地的初验工作,提出初验意见,并填好《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送市贸易局。
(二)新基地经申报、验收和审批后,统一由市贸易局予以授牌、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评和新基地验收确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科室和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当地市级基地和新培育的基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书面自评报告(附各基地的评分表),并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送市贸易局。
本次考评,对达到考评标准要求的予以保留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对不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予以保留市级基地资格,仍不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将取消市级基地资格。
联系人:桑明德 联系电话、传真:87342363
附件:1、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核评分表
2、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申报表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