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下达2011―2012年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1-12-31

各县(市)区商务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市贸易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甬贸局蔬〔2011150号)精神,经市级生猪基地牧场自行申报,各地贸易部门初审推荐和我们组织现场验收审核,确定梅湖等32家市级生猪基地牧场为20112012年度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生猪活体储备数量共12万头(见附件1),储备期自20111012012930止。请各地按照《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细则》(见附件2)要求,组织当地有关基地牧场按照储备协议(见附件3)完成合同签订,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抓好生猪活体储备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生猪应急供应稳定。

联系人:崔秀根  电话、传真:87276504

附件:1、宁波市市级生猪基地活体储备分配表

2、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实施细则

320112012年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协议

 

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