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规范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1-10-19

各县(市)区贸易(商务、贸粮)局,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商秩发[2010]457号),进一步规范地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不同城市互联互通,确保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整体性,市贸易局上周已通知各县(市)区自行下载并学习商务部规定的8个技术规范。

目前,宁波市贸易局自行编制的《猪肉专卖店流通追溯体系技术要求》、《蔬菜生猪基地流通追溯体系技术要求》、《豆类加工企业流通追溯体系技术要求》、《配送企业流通追溯体系技术要求》4个技术规范已编制完成。

要求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自行进入宁波菜篮子网:www.nbclz.com 通知/文件栏下载,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认真组织学习。

      联系人:乐大巍,电话:87342761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