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11-04
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屠宰管理工作深入基层 我市乡镇地区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它关系到全市定点屠宰全面、有序开展的大局。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乡镇屠宰管理工作,推进定点屠宰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面的监管网络,确保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行猪肉专车配送,扩大“放心肉”覆盖面 鼓励中心屠宰场利用现代流通网络,提高猪肉配送能力,扩大乡镇服务半径,实行统一配送,切实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偏远乡镇的猪肉供应,有效遏止私屠滥宰现象的发生,防止猪肉二次污染。 三、优化屠宰资源布局,提升乡镇屠宰场管理水平 对部分乡镇屠宰场布局过多、过散,屠宰场生产工艺落后,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屠宰场撤并整合工作,进一步优化屠宰场布局。对计划保留的乡镇屠宰场,要进一步加强屠宰硬件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屠宰场管理制度,提升屠宰管理水平。 四、加强定点屠宰监管,提高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 各地要结合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打击私屠滥宰力度,严厉查处白板肉、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保障乡镇地区居民食肉安全,确保我市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崔秀根 联系电话(传真):8727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