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经贸委举办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5-12-14
各县(市)、区贸易(经贸、贸粮)局: 省经贸委委托市贸易局在宁波举办第四期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将省经贸委《关于举办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贸易局(定屠办)组织落实2名以上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生猪屠宰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组织生猪屠宰专业法规考试。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12月27―29日,27日下午5:00前报到,29日上午考试。 地点:东亚假日大酒店(海曙区苍松路7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食宿)540元/人,费用自理。 五、报名办法 将报名表(见附件)直接传真至市贸易局蔬菜副食品处。 附件:省经贸委《关于举办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联系人:崔 秀 根 电 话:87276504/传真 81806297 宁波市贸易局蔬菜副食品处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