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宁波市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6-11-21
有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商务委《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甬商务秩序〔2015〕81号)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商务委实地核实,并在宁波市菜篮子网上公示后,确定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万荣食品有限公司为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单位,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数量为500吨(见附件1),储备期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是菜篮子保供应的重要手段,是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猪肉市场波动,缓解市场压力,确保猪肉市场价格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崔秀根 电话:87276504 传真:87342761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