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生猪活体进口冻猪肉和出白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9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商务秩序〔2016〕131号)精神,落实年度菜篮子储备工作任务,做好生猪活体储备、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和出白禽经营性储备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生猪活体储备项目。根据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二)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三)出白禽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0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储备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并填报相应的储备申报表。
(二)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申报表报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崔秀根,电话:87276504。    
 
附件:1.2017年宁波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申
 2.2017年宁波市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
 3.2017年宁波市出白禽经营性储备承储单位申报表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