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年度菜篮子储备工作任务,根据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商务秩序〔2016〕131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菜篮子商品储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生猪活体储备项目。根据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二)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三)出白禽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0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四)蔬菜经营性储备。从事蔬菜流通交易的宁波市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或者大型农产品流通连锁经营企业,企业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有正常流动资金,具备年蔬菜交易量10000吨以上,具备1000吨以上蔬菜储存场所的能力。
(五)绿豆包干储备要求。从事绿豆交易或加工的宁波市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具备年绿豆年交易量或加工量1500吨以上,具备500吨以上绿豆储存场所的能力,绿豆具有产地质量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储备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并填报相应的储备申报表。
(二)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各储备企业2018年春节期间市本级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储备任务市场投放完成情况,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和申报数量进行初审,对符合储备条件的企业,于
附件: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