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因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为做好生猪防疫工作,按照《宁波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9月开始暂停从省外调入生猪,这对我市猪肉供应保障带来严峻挑战。为确保非洲猪瘟疫情期间我市猪肉市场供应的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猪瘟疫情期间的猪肉供应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精神,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积极组织生猪养殖、冻猪肉经营企业采取扩大生产、增加储备等有效措施,确保猪瘟疫情期间我市猪肉市场的供应稳定。
二、扩大生猪生产,增加市场供应。针对本次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各地要从全市生猪供应自给率难以满足全市的供应角度出发,积极与农业、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制定临时性猪肉供应保障应对措施和办法,协助生猪养殖企业抓好生猪养殖管理,扩大生产规模、鼓励菜篮子生猪基地向宁波大市投放,发挥菜篮子基地保供作用,确保肉品市场供应。
三、增加冻猪肉储备,做好应急防范。各地要按照《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申报的通知》(甬商务秩序函〔2018〕135号)要求,尽快启动冻猪肉的收储工作,同时可参照市级开展临时性冻猪肉经营性储备的做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经营户增加冻猪肉储备,并加大市场供应投放工作,通过活体生猪和冻猪肉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延缓我市猪肉供应不足的局面。
四、积极组织调运,加强产销衔接。各地要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加大省内其它城市的生猪调运工作,督促建立产销衔接关系的企业严格执行购销合同,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同时要鼓励大市内生猪活体的调运工作,严禁发生本地生猪囤栏、坐地起价、禁止调运的情况。
五、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投放储备。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猪肉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制定储备投放措施,明确储备投放地点,一旦发生猪肉供应困难,及时组织承储企业投放冻猪肉等储备,并鼓励企业加大鸡鸭、牛羊等替代品种的供应力度,缓解市场需求压力,保障猪瘟疫情期间市民的消费需要。
六、加强监测预警,正确引导舆论。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监测系统,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并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分析掌握市场形势。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猪肉供应保障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