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0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2017年度市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淡季青菜均衡供应和菜篮子商品价格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蔬菜基地。
(二)具有无公害青菜生产种植经验、质量安全。
(三)申报必须在夏秋淡季的7、8、9月份,每月青菜上市面积在15亩以上。
(四)愿意承担青菜市场应急供应保障义务。
二、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2017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见附件)。
(二)介绍基地种植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品种和面积,设施大棚面积等,并提供近两年来7、8、9月份青菜种植和上市情况,重点提供2016年7、8、9月份夏秋淡季青菜种植和上市情况的报告。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基地,按照申报要求,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基地往年夏秋淡季青菜上市监管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7年5月2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报送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
四、审核确认
市商务委根据各地申报和往年基地青菜种植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一是离宁波城区较近,交通便利;二是种植设施设备较好,抗险能力较强;三是种植青菜质量安全、产量较高;四是销售渠道广,供应保障能力强。市商务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落实2017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面积任务。
五、要求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属地市级蔬菜基地开展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杨辉 电话:87178003 传真:87342761
 
附件:宁波市2017年夏秋淡季青菜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