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7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障淡季期间蔬菜尤其是绿叶菜市场的正常供应,防止天气原因导致蔬菜减产、供应不足而引起的价格上涨,决定开展2019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工作,鼓励种植基地扩大青菜种植面积,提高供应产量,发挥其平抑蔬菜价格、稳定市场供应的作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种植供应任务及补助标准

(一)在789月份,完成全市4500亩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

(二)青菜种植供应要按照分批播种和匀衡上市的原则实施;每个承接基地每月青菜种植供应上市的面积在15亩以上,总申报任务数不低于50,不高于300

(三)参照《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6131号)文件,淡季青菜种植供应补贴竞价确定,每亩最高不超过500

二、申报条件

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蔬菜基地,自愿承担青菜种植和供应保障义务;基地依法经营,信用良好,运行正常,具有无公害青菜种植经验、质量安全;无青菜种植任务完成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2019年夏淡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附件1)。

(二)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材料说明(包括基地基本情况、种植设备情况、2018年夏淡青菜种植供应情况等)。

四、申报程序

(一)基地申报。符合条件的蔬菜基地,按照申报要求,于5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

(二)区县初审。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基地规模以及往年青菜种植供应落实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报送市商务局。

(三)市级审定。市商务局按照申报费用报价,从低到高确定申报基地和承接数量,申报费用报价相同的,根据申报基地所在区位、交通,种植设施设备、抗险能力,种植青菜质量、产量;销售渠道、供应保障能力,以及基地规模、往年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分配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夏淡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任务。

(四)协议签订。市商务局委托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下达的种植任务,与承接基地签订协议(附件2,明确权责和要求

五、市场投放方式

在市场蔬菜供应平稳阶段,产出青菜由基地自行销售。在市场青菜供应紧张时期,由市商务局统一调控,按照应急供应方案,通过菜市场供应专柜、菜篮子平价供应点等渠道,采取定向供应、产销对接或直挂形式进行销售。

六、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基地青菜种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根据监管和审计结果核定补助金额,由市商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申报通知告知属地菜篮子基地,积极组织基地参与申报任务,并指导企业合理安排青菜生产茬口,按月分户、分地块落实种植计划,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青菜种植供应保障申报工作。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基地的审核工作,申报任务要与基地规模以及实际种植供应能力相匹配,严禁实际种植面积少于申报面积的情况发生,确保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三)各地商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承接基地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基地完成种植和供应保障任务。对第三方审核认定未完成种植供应任务的基地,将取消资金补贴,并取消其今后青菜供应保障任务资格。

联系人:杨辉,电话:89387133,传真:89387134

附件:

    1.宁波市2019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面积申报表

    2.2019年淡季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任务协议

宁波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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