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夏秋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0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夏秋季是传统的叶菜供应淡季,为保障淡季期间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根据2020年“菜篮子”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4500亩青菜种植保障供应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蔬菜基地,自愿承担青菜种植和供应保障义务;

(二)基地依法经营,信用良好,运行正常,具有无公害青菜种植经验、质量安全;无青菜种植任务完成不良记录;

(三)每家基地申报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不低于50亩,不高于200亩。

二、种植要求及补助标准

(一)青菜种植供应保障时间为三个月,分别是7、89月份;

(二)按照青菜分批播种和匀衡上市原则,每月青菜种植上市面积在15亩以上,平均每亩产量500公斤以上;

(三)参照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淡季青菜种植供应补贴竞价确定,每亩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2020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申报表》(附件1);

(二)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材料说明(包括基地基本情况、种植设备情况、2019年淡季青菜种植供应情况等)。

四、申报程序

(一)基地申报。符合条件的蔬菜基地,按照申报要求,于5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

(二)区县初审。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基地规模以及往年青菜种植供应落实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2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报送市商务局。

(三)市级审定。市商务局按照申报费用报价,从低到高确定申报基地和承接数量,申报费用报价相同的,根据申报基地所在区位、交通,种植设施设备、抗险能力,种植青菜质量、产量、销售渠道、供应保障能力,以及基地规模、往年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分配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面积任务。

(四)协议签订。市商务局委托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下达的种植任务,明确权责和要求,与承接基地签订协议(附件2)。

五、市场投放方式

7-9月期间,一旦发生蔬菜市场供应波动等应急情况,由市商务局统一调控,按照应急供应方案,组织承接青菜种植任务的基地采取定向供应、产销对接或直挂形式进行销售,以保障我市蔬菜市场供应。如果7-9月期间,我市蔬菜市场未发生应急情况,产出青菜由基地自行销售。

六、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基地青菜种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根据监管和审计结果核定补助金额,由市商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申报通知告知属地菜篮子基地,积极组织基地参与申报任务,并指导企业按月分户、分地块落实种植计划,合理安排青菜生产茬口,确保申报基地按时按要求完成青菜供应保障工作任务。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基地的审核工作,申报任务要与基地规模以及实际种植供应能力相匹配,严禁发生实际种植面积少于申报面积的情况,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对承接基地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基地完成种植和供应保障任务。对第三方审核认定实际种植面积未达到完成任务的基地,取消资金补贴,同时取消其今后青菜供应保障任务申报资格。

联系人:鲍伟伟 电话:89387132 传真:89387134

附件:

1、宁波市2020年夏秋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申报表.doc

2.2020年宁波市夏秋淡季青菜种植供应保障任务协议.doc

宁波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