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方案
时间:2013-07-03

 

我市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基本完成,二期接近尾声,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已经完成调试,已经建成的流通节点开始试运行。按照项目建设合同的约定,对已经完成合同建设任务的需要进行追溯系统的软件功能、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流通节点的运行等方面组织初步验收。为规范各项验收工作,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规范、商务部考核评估办法和建设项目合同文件,制订本初步验收方案。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方案。

(一)项目:包括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一期项目、二期项目。

(二)子项目:按市、县(市)区和期别确定。市贸易局及各县()区商务局各包含一期子项目、二期子项目。

(三)集成单位:一期子项目集成单位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子项目集成单位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验收范围

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一期、二期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

三、验收对象

项目一期、二期的承建单位。由集成单位负责其他各承建单位做好初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验收依据

一、国家及宁波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验收规范。

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55号);

2、《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大纲》(发展改革委令55号附件四);

3、《宁波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07201号)。

二、商务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相关考核评估办法。

1、《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商秩字[2012]116号);

2、《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验收操作规范》;

3、《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商秩发[2010]457号)。

三、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合同文件。

五、验收条件

(一)项目范围内所有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已经按照设计建成,因项目建设需要且业主方同意的未完成的建设任务除外。

(二)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完成调试及培训工作,满足项目试运行的需要。

(三)项目验收文档资料齐全。

六、验收内容

(一)市贸易局子项目

市贸易局子项目验收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子项目、广域网子项目、市属流通节点子项目(包括城市管理平台、市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市肉禽蛋批发市场、市豆制品厂)。

1、软件系统:验收城市管理平台及追溯子系统功能完备性,准确性,可维护性;

2、广域网:验收线路接入数量、线路质量及线路维护情况;

3、市属流通节点:验收硬件集成、软件安装、溯源秤、局域网、追溯链条、节点培训、机房等。

(二)县(市)区子项目

验收每个流通节点的硬件、软件安装、溯源秤、局域网、追溯链条、节点培训等。

七、验收方法

(一)市贸易局成立“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初验领导小组”。由市贸易局、财政局、国研监理等单位组成。市贸易局副局长杨茂印担任组长,蔬菜副食品处处长史先允担任副组长,下设验收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史先允(兼),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等验收工作;下属组建三个现场验收小组,分别参加市、县(市)区二级子项目的现场验收工作。

第一小组成员:

市贸易局:史先允、钱春贤、董国孝、杨辉。

市财政局:12名。

国研监理:金鑫会、朱莹、陈彩敏。

第二小组成员:

市贸易局:史先允、董国孝。

市财政局:1名。

国研监理:李雄午、陈冠冠。

第三小组成员:

市贸易局:钱春贤、杨辉。

市财政局:1名。

国研监理:陈进钱、章翔。

(二)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验收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子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验收步骤

验收过程包括文档审核、初验申请、现场验收、初验评估等四个步骤。

1、文档审核。

1)承建单位按照统一规范格式填写项目建设文档,装订完整提交给监理方审核。

2)各子项目的业主方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再进行建设文档的复审。

2初验申请。

1)由承建单位填写子项目的初验报审表(附件一),向监理方、业主方提出项目建设初验申请。

2)业主方根据监理方签署的意见,按照《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文档标准》(附件五)、文档审核和当地子项目的建设实际完成情况,在初验报审表上签署初验与否意见。

3、现场验收。

1)软件系统

由市贸易局依据《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软件验收标准》(附件三),进行软件的需求确认、设计、测试、培训、文档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的检验、测试。

2)广域网

由市贸易局依据《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广域网验收标准》(附件四),对线路接入数量、质量、线路维护、联通等情况的进行检验、测试。

3)流通节点

由各业主方依据《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节点验收标准》(附件二),对每个节点验收和调试,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建设合同和文档审核硬件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质保及相关附件资料等是否齐全完整。

二是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审核管线、无线接收器、电路、网线等设施的布设、标识,以及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质量。

三是追溯链条合成的现场测试。除了市六区以外,其他尚未建成蔬菜批发市场、屠宰场追溯系统的县(市)应到市蔬菜批发市场、鄞州方兴生猪定点屠宰场现场测试链条合成(见附件7.2)。

四是检验节点管理员、溯源秤的司磅员、经营户的会操作会使用。

4)现场测试、调试由监理方负责组织相关承建单位操作。

5)验收人员分别签署现场验收记录表。

6)监理方负责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备忘记录。

4、初验评估

初验评估工作由子项目的业主单位以会议形式,组织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溯源秤供应商、网络运营商、监理等单位参加,对所属子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评估。

1)业主单位、各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进行项目建设工作总结(书面材料)。

2)验收小组讨论并签署《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报告》(附件六),各承建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方二份。

3)明确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由监理方负责整理形成《工程备忘录》。

5、资料归档

1)各方根据《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文档标准》(附件五)的要求,自行完成文档的归档工作。

2)按照文档要求,需要相关单位签收文档的必须签收完整。

3)每个子项目的初验文档资料由监理单位负责统一整理一式三份,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各自归档。

4)县(市)区商务部门将子项目的验收情况并附验收报告一份提交市验收小组办公室。

八、验收时间

1、承建单位6月份向监理单位提交子项目初验报审表及文档。

2、监理单位6月份进行子项目的文档审核工作。

36月—7月份实施子项目的初验工作。

48月份完成各项初验工作。

附件:

一、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初验报审表

二、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节点现场验收标准

三、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软件现场验收标准

四、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广域网现场验收标准

五、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文档标准

六、《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报告》

七、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通过标准

八、宁波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文档模版(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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