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发起学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时间:2008-08-18
市贸易局从7月25日起,发起全市开展学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规范肉品经营市场。
活动开始首先对屠宰企业和肉类经营负责人进行培训。市贸易局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新《条例》培训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副处长叶新火讲授,他就新《条例》修订背景、条款内涵等与原《条例》进行对照,重点对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章节作了全面、深刻的解读与剖析;同时,对即将修订的《宁波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提出了构想。参加培训班人员有各县(市)区贸易局有关负责人、食品公司经理、生猪屠宰场场长、菜市场场长、大型超市肉类经营负责人等。培训班结束后,为全市开展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
8月1日新《条例》实施第一天,市贸易局会同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在宁波市中山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展出以图为主,图文并茂的新《条例》暨肉品消费安全彩色展板18块,发放新《条例》册子、商务部和全国“三绿办”编印的“迎奥运保健康食品安全”宣传品、“宁波菜篮子工程”摺页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各局专家在咨询台上回答市民的提问,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宁海县贸粮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人员密集的潘天寿广场设咨询台,展示宣传版面,分发宣传资料,回答消费者、经营者的提问,效果良好。
接着,全市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以保障奥运会期间猪肉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宁海县由贸粮局牵头,会同农林、卫生、公安等部门,对跃龙菜市场、中心屠宰场、超市等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做的好的跃龙菜市场、世纪联华等单位予以肯定,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对2起违规的白板肉上市,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北仑区贸粮局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肉品市场联合执法队,结合贯彻落实新《条例》和保障奥运会期间猪肉质量安全,组织两次对5个街道菜市场,11个村级菜市场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菜市场、生鲜超市未发现销售劣质病害猪肉。
在贯彻新《条例》中,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宁波日报》等市级报纸及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有关新闻10多篇次。宁海县贸粮局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设置有关竞答题200份,吸引群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