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组织开展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和新基地验收确认工作
时间:2010-10-11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现有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适销对路、名优精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商品的新需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和市贸易局《关于开展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评和新基地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10〕1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基地动态管理的原则,市贸易局将于10月中下旬,通过分组对口交叉检查的方式,组织各县(市)区贸易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已公布的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组织两年一审,对新基地统一开展验收确认工作。
在各地贸易部门自评自检自报的基础上,市贸易局将组织各地对照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在组织管理、生产要求、市场供应和质量管理4大考评项目的近20项具体指标,对全市现有的市级菜篮子商品基地逐一开展对口审核考评。本次考评,对达到考评标准要求的予以保留基地资格,对不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予以保留市级基地资格,仍不符合考评标准要求的,将取消市级基地资格,从而进一步提升基地各项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地功能。
同时组织开展新培育基地的验收确认工作。对各地新培育发展的菜篮子商品基地,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将按照《宁波市菜篮子基地验收办法》,统一组织验收确认。新基地经申报、验收和审批后,统一予以授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