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市贸易局高度重视,已将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作为今年全市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近期已成立了生猪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的生猪屠宰企业经营状况、生产设施设备运转、质量安全把关等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组织当地贸易部门、乡镇(街道)、屠宰企业等召开工作座谈会,充分了解当地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目前,全市8家生猪中心屠宰场已全部完成审核换证工作。下步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主要是针对现有的38家乡镇屠宰场点。全市各地正抓紧组织开展乡镇屠宰场点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其中宁海县贸易部门已向当地县人民政府汇报了乡镇屠宰场点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并由当地县府办组织召开了县13个部门和10个镇乡(街道)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按照《宁波市贯彻〈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实施方案》(甬贸局蔬〔2010〕59号)精神,下步市贸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分步组织抓好乡镇屠宰场点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坚决关闭违法设置、未达标准和不符合设置规划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现有的46家屠宰企业中,计划关闭乡镇屠宰场点29家,新建乡镇屠宰场点2家,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审核换证工作,最终全市形成8家以跨区域流通的规模化、机械化中心屠宰场为主体,11家以供应当地市场的乡镇屠宰场点为补充的屠宰资源新格局。
(一)形成宁波城区生猪屠宰加工体系
市6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设置规模化机械化屠宰场3家,承担市6区猪肉供应,鼓励各屠宰场区域之间流通。
(二)形成县域生猪屠宰加工体系
5县(市)(象山县、宁海县、奉化市、余姚市、慈溪市)各设规模化机械化屠宰场1家,以充分满足当地猪肉供应为主,鼓励各(县)市屠宰场区域之间流通。
(三)适当保留乡镇生猪屠宰场点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海岛地区,各县(市)设置1-3家小型屠宰场点,以保障当地猪肉供应。根据各地上报的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乡镇屠宰场点撤并工作方案,象山县、宁海县计划各保留乡镇屠宰场点3家,奉化市、余姚市计划各保留乡镇屠宰场点2家,慈溪市计划保留乡镇屠宰场点1家。
下步,市贸易局将根据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间,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各地贸易部门,抓好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确保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撤并工作有序开展、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