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组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对口检查
时间:2005-12-14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规范生猪肉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市贸易局组织各县(市)区贸易局从10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对口检查工作。 2005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对口检查工作历时9天,共检查(抽查)县(市)区定点屠宰管理机构8家、乡镇管理机构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16家(其中:中心屠宰场10家,乡镇屠宰场6家),菜市场24家(其中:城区菜市场15家,乡镇菜市场9家)。检查内容包括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开展情况;法律法规的贯彻与执行;屠宰场的设立与规范管理;生猪私屠滥宰的监督管理等7大类34项内容。检查工作在方式方法上采取“一听”、“二查”、“三问”、“四反馈”。一听:听取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汇报,重点汇报各地在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规范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二查:查阅辖区屠宰管理工作的有关档案资料;重点抽查城区、乡镇屠宰场和菜市场;现场检查屠宰场制度建设、台帐登记、肉品检验、病死猪处理、卫生消毒防疫、瘦肉精检测等管理工作。三问:随机调查屠工屠商和市民代表,召开代表座谈,听取代表们对辖区“放心肉”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反馈: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反馈。 此次对口检查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对口检查由市贸易局蔬副处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成立了对口检查评审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落实了组织责任人,协调对口检查工作。二是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为更加真实、全面地检验我市近年来生猪定屠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检查工作经过了近3个月的精心组织准备,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规范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05〕87号)、《2005年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对口检查评分细则表》等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三是检查全面,重点突出。检查工作涵盖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重点检查主管部门对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屠宰场的防疫消毒、病死猪处理、台帐登记、档案管理以及肉品质量等情况。四是工作透明,力求真实。在开展对口检查前市贸易局下发了《对口检查评分细则表》,要求各县(市)、区参照细则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和迎检工作。严格要求检查组按照细则标准打分,决不能打人情分、面子分,更不能扣成见分,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各地的屠宰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此次对口检查一方面为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一次相互学习,互相促进的机会。检查组对今年各地生猪屠宰管理中涌现的新亮点饶有兴致。例如北仑中心屠宰场在全市率先投资30余万元新建鲜肉预冷库,建立鲜肉分割车间,屠宰场做到了屠工屠商分离,鲜肉全部实现配送,有效防止肉品的二次污染;鄞州方兴屠宰场投资4余万元,购置立式蒸汽罐,建立了我市首家病死猪无害化化制车间,将有效遏制病死猪外流现象。另一方面也是对全市开展屠宰管理工作近10年的总结和反思。各地都认真、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当地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针对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对口检查评审小组根据检查掌握情况,最后对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打分评比,其中,北仑区(99分)、鄞州区(98.5分)、象山县(98分)、宁海县(98分)、镇海区(98分)、奉化市(96分)、江东区(96分)、海曙区(92分)、余姚市(91分)、江北区(86分)、慈溪市(8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