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易局部署六大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奥运期间猪肉消费安全
时间:2008-08-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奥运期间我市猪肉消费安全,市贸易局从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提出了六大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为维护广大生猪经营户的切身利益,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每头生猪的补贴额度从原来的200元,增加到了580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力度,彻底杜绝病害肉上市,保障上市猪肉质量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测工作“三落实”(检测经费落实、检测机构落实和检测人员落实),做到每批必检,检测数据全部联网公示。 三是严格落实屠宰场“四本台帐”、“四项管理”制度。全市生猪屠宰场都要按照“四本台帐”(生猪进场检疫台帐、生猪宰后检验台帐、鲜肉出场销售台帐、瘦肉精检测台帐)和“四项管理”制度(《屠宰管理制度》、《场长岗位责任制》、《环境卫生制度》、《台帐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操作。 四是严格落实上市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各地要认真抓好上市凭证管理,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保持打击私屠滥宰高压态势,杜绝白板肉上市销售。同时,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菜市场上市猪肉品牌、价格、准入凭证上墙公示工作,做到经营户亮证销售,消费者放心购肉。 五是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在鄞州区方兴屠宰场、堇山菜市场,进行了猪肉质量IC卡网络追溯系统建设的试点。取得经验后,下步将向全市中心屠宰场和菜市场逐步推广,从而全面形成快捷、系统的肉品流通信息追溯链,提高猪肉质量的可追溯性,明确各级各环节责任,切实保障上市猪肉质量安全。 六是严格落实屠宰产业升级工作。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屠宰场改进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屠宰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并开展产品深加工,支持品牌企业发展冷链配送、连锁专卖。在菜市场试点推广品牌猪肉上市,努力推进品牌肉市场覆盖面,确保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