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项目冷库工程
时间:2012-08-24

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项目冷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配送中心冷库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配送中心冷库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44

2.1.2建设规模:冷藏库:261.77立方米,冷冻库:82.40立方米。

2.2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冷库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法人;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有生产能力、在国内合法销售,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宁波市内须有长期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1.2 投标人为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1.3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

3.1.4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200911至今(签订合同时间)),有类似项目及规模的工程及供货业绩(投标产品)2个以上(含2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082320120903,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百宁街111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清晰)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2
、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3
、企业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原件携带查验);
4
、所投产品需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查验)
5
、上述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中所涉及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有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查验。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和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必要的实地考察,择优选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不予接受报名或即便通过报名及审查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4.3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0910上午11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nbclz.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宁波市百宁街11

联系人: 先生         

  话: 0574-87209071 15381914216                                           

                  招 标 人(盖章) :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0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