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时间:2007-10-24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江东区及时组织,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领会中央、省、市、区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组织,制订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开展重点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一是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为重点,对区内农药经营户进行了二次全面的检查。二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三是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共检查经营单位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二)、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安全用药执法检查。由我局牵头街道和社区配合,对生产面积相对较大的松下、张隘和仇毕等4个社区内(其中松下社区检查两次)所有蔬菜生产户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田间用药和家内备用农药情况,至今共检查菜农150户次,检查中没有发现有使用或储存“两高违禁农药”现象,这些菜农都与社区签订了《蔬菜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我们采取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分发资料,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用药技术及安全用药的重要性进行宣传。 (三)、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用药监管。开展以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禁用兽药和化学物质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规范畜禽生产记录,9月15日起,我区8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启用省农业厅制订的“畜禽养殖记录”。由于新畜禽养殖记录较为复杂,养殖户的素质又参差不齐,为及时掌握养殖户的生产和投入品使用等情况,我们采用养殖户和局联场工作人员各执一册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部份场素质较差、不能规范填写记录的问题。二是加强执法巡回检查。实行一月一次的执法巡回检查,检查之后及时做好执法检查记录。 (四)、做好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一是对即将采收上市的蔬菜进行农残速测,近一个月半共速测蔬菜样本222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加大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的检测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共配合市局等和自检生猪尿样50份、肝4份、鸡肉8份、猪肉8份、兽药15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9份,经检测全部合格。 (五)做好流通环节肉品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工作程序,提高检疫质量,真正做到检疫工作四“务必”,即务必做到到场到户检疫、务必做到按规定程序检疫、务必做到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动物产品和务必做到按规定出证。今年9至10月份,共屠宰检疫生猪3.34万头。检出病猪29头、病害产品453公斤,均作了无害化处理。二是继续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保证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高效、便捷,我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备案方式实行上门服务备案和传真备案相结合的办法,从而保证了该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为有效控制外来动物疫情和不安全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进一步规范超市的肉品购销台帐,使台帐记录真实、详细,便于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实施。我们着重加强检查和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规范了欧尚、家乐福和好又多等超市的台帐记录。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首肯。 (六)、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巡查。协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等市级部门对我区属地的五家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巡查和调研,督促农批市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目前已有四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了“四有”:即“有一位市场领导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一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系人,有一个市场设立或委托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符合规定的检测设备与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有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与运行制度”,另一家农批市场由于市场建立时间不长没有自己的检测设备,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正在积极筹备自设检测实验室,估计到11初也能达到“四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