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市场安全万家承诺书
时间:2007-12-20
尊敬的商务部黄海部长助理、各位来宾、消费者朋友们: 为确保绿色市场食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安心,让党和政府放心,借“全国三绿工程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宁波举行之际,我代表宁波市全体全国绿色市场向广大消费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好国家《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积极参与食品放心工程行动,加强教育培训,让市场管理人员了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市场经营户了解自己在经营活动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增强维护入市商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二、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我们将严格按照《绿色市场标准》关于食品质量管理的要求,每个市场都保证有一位场长室负责人分管商品的质量安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管理工作;有一位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系人,负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和进行业务联系。 三、严格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我们将严格市场准入,全面制定和完善包括采样登记、检测流程与规范、结果发布与归档等商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严把商品入市关。 四、认真实施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市场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五项制度。 具体主要做到:   1、保证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 2、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档案记录保证真实、完整。 3、对入市经营的食品进行索证索票,并记录保存相关票证。 4、保证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   5、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不准入市制度。 五、建立消费者投诉接待处理制度。我们将会及时妥善地处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的的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我们一定会从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食品的需要和绿色市场健康发展出发,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市场交易食品的质量安全,为食品质量安全筑起坚固长城,让广大市民购得舒心满意、买得安全放心。 承诺绿色市场单位: 甬港菜市场 、宁波市蔬菜副食品批发交交易市场、宁波江东水产品批发市场、宋诏桥菜市场、东柳菜市场、南苑菜市场、白沙菜市场、孔浦菜市场等全体宁波市全国绿色市场。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