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11-22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0〕437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0〕437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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