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推进和规范活禽定点屠宰的通知
时间:2007-01-09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推进和规范活禽定点屠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禽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配送企业及菜篮子便民连锁店,必须凭检疫检验有效证件才能进场交易或门店销售,各批发市场、菜市场要配备肉食品质量安全专管员,对场内肉禽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二、实施“一个统一,两个集中”管理办法。各菜市场要求经营户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批发市场进货凭证,做到“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确保每个经营户、每种禽类产品都有各自的“身份证”,并做好台帐登记。各地要结合菜市场改造,单独设置禽类交易区,实施集中销售、集中宰杀,专设排污沟、化粪池,与菜市场内肉、鱼、菜等副食品隔开,每日清洗,定期消毒,防止活禽及其废弃物可能对其它副食品的感染。 三、加强对禽类市场检查。要会同工商、农业、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对各批零市场经营禽产品进行检查,对无检疫检验证明、来路不明的禽产品,下柜不准销售;无证照禽产品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 四、扶持禽产品加工企业。对规模化、机械化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议财政部门在设备投入、产品开发和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上给予扶持。对加工企业的禽类品牌产品,通过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和各种宣传形式,积极予以推介,引导市民消费健康安全禽产品。 五、做好春节禽类供应工作。春节前是禽类产品消费高峰期,既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节日消费需求,又要保持检疫合格禽产品的正常流通,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的安全。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07年1月16日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