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实施细则》首日执行情况良好
时间:2008-09-02
市贸易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制定的《宁波市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实施细则》9月1日起实施。当日,市贸易局联合物价、工商、质监四部门组织对市区华严、东裕、钟公庙、南苑、中心菜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细则”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明显违规现象。
自8月5日召开全市推广甬港菜市场限塑经验现场会以来,经过近一个月的宣传发动、旧袋处理和新袋供应等一系列准备工作,9月1日在全面更换包装袋的情况下,各菜市场经营秩序良好。一是往日超薄塑料袋、五颜六色的背心袋、垃圾袋被彻底淘汰。尤其是过去卖水产用的厚重黑色袋子,改为白色透明袋,减轻消费者的额外负担,体现公平交易,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二是有偿与无偿塑料袋供应服务到位,有偿使用的塑料袋做到明码标价。各菜市场引进具有资质的塑料袋生产厂家在场内设点,提供各种预包袋(平口袋)和具有提携功能包装袋(背心袋),经营者、消费者购买都很方便。各摊位预包装袋供应充分,完全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三是消费者环保意识增强。买菜时随带环保购物袋、竹篮子等各种自备盛器多了,塑料袋的消耗量大幅度减少。四是菜市场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制定或修改了场规,加强宣传引导,对违规者加重处罚力度,约束经营者的限塑行为。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摊主未按四局规定不能提供背心袋而继续提供,是否收费很难监督;塑料袋销售台帐尚需进一步完善;菜市场外围无证流动摊贩,用是都是无偿提供禁用的塑料袋,对菜市场内限塑带来冲击。同时,由于消费者20多年无偿使用塑料袋的习惯,经营者怕影响生意暗中仍在无偿提供背心塑料袋等因素,限塑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对下步限塑工作,市四局统一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各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继续多次组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在各菜市场利用大屏幕、宣传窗、场边周围大力宣传限塑意义和规章制度,以引导鼓励为主,继续加强对经营户的教育,尤其要发挥行业骨干的带头作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市物价、工商、质监局公布举报电话,凡有举报,一律查处,必要时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