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7-08-10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1号)、《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生猪活体、进口冻猪肉和出白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委实地核实,宁波市菜篮子网网上公示,以及市级生猪基地往年供应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数量、基地牧场生猪生产规模、承担区县(市)生猪储备任务等综合情况,确定宁波市鄞州鄞江卧心牧场等23家市级生猪基地牧场为2017年度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单位,生猪活体储备数量共6万头(附件1)。请各地组织当地有关基地牧场按照储备协议(见附件2)完成合同签订,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生猪活体储备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生猪应急供应稳定。
联系人:杨辉 电话:87178003 传真:87342761
 
附件:1.宁波市2017年度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分配表
         2.宁波市2017年度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协议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