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进口冻猪肉和出白禽经营性储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5-11-18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宁波市进口冻猪肉

和出白禽经营性储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商务委《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甬商务秩序〔201581号)和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甬商务秩序〔201580号)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上报,并组织市财政等部门联合实地核实,经研究确定宁波市北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万荣食品有限公司为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单位,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数量为500吨(见附件1),慈溪三北振慈禽业专业合作社和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为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单位,出白禽经营性储备数量为25万羽(见附件2)。储备期自201511202016630止。请各地组织当地相关企业按照储备协议(见附件34)完成合同签订,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进口冻猪肉和出白禽经营性储备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市场应急供应稳定。

联系人:桑明德  电话:87178184  传真:87342761

 

附件1.宁波市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分配表

 

2.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协议

 

3.宁波市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分配表

 

4.宁波市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协议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51117